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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東省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示 (2022)粵15執1095號 申請執行人惠易(杭州)貿易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賴小娟國內非涉外仲裁裁決糾紛一案,本院在執行過程中,執行到位人民幣9218.97元。經申請執行人惠易(杭州)貿易有限公司的全體股東申請(該公司已注銷),本院擬將該案款發放至案外人賬戶(戶名:劉建;賬號:621***1866;開戶行:寧波銀行杭州高新支行營業部),為保護債權人權益,規范工作程序,落實人民法院向案外人發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,現予公示。公示期:三天。 公示期間,案件當事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主張權利的,應提交書面意見并附證據材料,由本院審查處理,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,本院將按照執行案款管理規定辦理發放手續。 特此公示。 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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